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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法学院:打造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创新培养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4-03-26 作者:魏海政 王张翼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魏海政 通讯员 王张翼)“根据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127条,ICC可以在S国退约之后继续管辖,但是检察官在S国退约之前只开始了初步审查,是不是可以从退约效力入手研究?”近日,烟台大学法学院2022级法学(中外合作)班谢依陶和队友正在备战2024年ICC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比赛。在此项重量级赛事中,烟台大学法学院曾获得全国总冠军(特等奖)、一等奖以及最佳书状奖、最佳辩手等荣誉称号,入围全球总决赛。

加快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在涉外法治建设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地位。如何培养高水平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烟台大学法学院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学院拥有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法学和知识产权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等国家级专业建设平台,聚焦国家涉外法治战略需求,建设高水平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形成了富有实效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新模式,造就一批涉外法律服务拔尖人才。”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振武说道。

在20世纪90年代,烟台大学法学院就开设国际经济法专业,培养了一批涉外法治人才。2003年,成立英美法研究中心,开展英美法研究。2007年,设立英美法教育基金,开办英美法实验班,聘请英美高校法学院专业教师授课。2012年与美国西俄勒冈大学合作开展法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此外,烟台大学法学院还聘请多位海外知名学者为客座教授,英美法教育得到我国台湾地区东吴大学法学院和李模教育基金会的支持,每年选派师生前往进修、交流。以国际化教育成果为主要内容之一的法学教学成果《地方高校法律人才SPI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获得了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近年来,烟台大学法学院将课堂教学改革作为提升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质量的突破口,以全过程学业评价为抓手,统筹推动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教学评价、教学管理和现代教学技术应用等一体化改革,实现教学模式从注重知识传授的“以教为中心”,到“知识+批判性思维能力”并重的“以学为中心”的转变,培养方式从“灌输式”到探究式、个性化的转变,学业评价从死记硬背、“期末一考定成绩”到独立思考、“全过程学业评价”“非标准答案考试”的转变。

与此同时,学院设置跨学科课程和模拟法庭、模拟仲裁、模拟商务谈判、模拟企业合规建设、模拟法律尽职调查等实践课程,从实战出发强化涉外法务训练,提升学生跨学科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在全英文的国际法模拟法庭比赛、WTO模拟法庭竞赛、国际商事模拟仲裁庭比赛等国际性学科竞赛中屡获佳绩。

在实习实训方面,烟台大学法学院秉持“建构实务训练平台,为社会输送法治人才”的协同育人理念,与以处理涉外法律事务见长的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展开全方位合作,建设涉外实习实训基地,共同设立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管委会,双方就人才培养方案、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就业创业合作、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事项共同把关,不断完善共建机制。

“我们建立了以学生为中心、以产出为导向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注重学生的实际受益和获得感,体现全面发展、以德为先、能力为重、突出创新的培养理念,接下来,学院将持续加大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力度,为我国涉外法治体系建设提供烟大智慧与烟大方案。”烟台大学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段志国说。

烟台大学法学院学生在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竞赛中获得“最佳辩方书状奖”和优秀团体奖。烟台大学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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